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4-12-04 06:02:39 | 作者: 爱游戏官网首页
介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厅拟对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磺酮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107车间、109车间、110车间、112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增1个50m3氢溴酸贮槽、1个100m3二氯乙烷储罐,新建3座丙类仓库,依托现有储罐区、仓库等贮运工程;新增2台2.5t/h燃气导热油炉,新建1座分析化验楼、2座门卫室,依托现有办公楼、研发楼、食堂、车棚、供水、供电、供热、排水、发配电间、制冷、制纯水、消防等公辅工程;新增1套分析化验楼废气处理设施及1根排气筒,新增1根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RTO焚烧系统新增“急冷”措施,改造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解决措施,优化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并将240t/d的解决能力提升至1200t/d,新建1座720m3初期雨水池,改建1座720m2危废间,依托现有1座2400m3事故应急池、1座160m2一般固废间等环保工程。
改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最重要的包含:生产车间五(107)、生产车间七(109)、生产车间八(110)、生产车间十(112)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储罐区废气、导热油炉废气和分析化验楼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HCl、硫酸雾、氨、硫化氢、氟化氢、P2O5、磷酸、TVOC、NMHC、二氯乙烷、乙酰氯、甲醇、三氯甲烷、三氟乙醇、氯化亚砜、三乙胺、甲醛、氯磺酸、甲苯、乙酸、乙酸乙酯、DMF、二噁英、TSP、氯、丙酮、光气、丙酮氰醇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内生产的全部过程、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及分析化验楼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等。
107生产车间工艺废气:①2,4,5-三氟苯乙酸各工艺废气经管道分类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含HCl、硫酸雾等无机酸性废气采用水吸收+碱吸收处理,甲醛废气采用冷凝处理,氯磺酸废气采用冷凝+水吸收+碱吸收处理,颗粒物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②噁唑酰草胺各工艺废气经管道分类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含HCl废气采用水吸收+碱吸收处理,甲苯、DMF、草酰氯、庚烷废气采用冷凝处理,二氯乙烷废气采用冷凝+树脂吸附塔处理,三乙胺废气采用冷凝+水吸收+酸吸收处理,甲醇废气采用冷凝+水吸收处理,颗粒物采用水吸收处理;③六氟磷酸钾各工艺废气经管道分类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五氧化二磷、磷酸采用水吸收+碱吸收处理,颗粒物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④苯噻酰草胺含甲苯废气采用冷凝预处理;⑤氨唑草酮含乙酸甲酯废气采用冷凝预处理。
109生产车间环磺酮主反应第一步至第四步各工艺废气经管道分类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含HCl、硫酸雾废气采用水吸收+碱吸收处理,甲硫醇废气采用碱吸收+次氯酸钠水溶液洗涤,二氯乙烷废气采用冷凝+树脂吸附塔处理,乙酸、乙酰氯废气采用冷凝+水吸收+碱吸收处理,氯气采用碱吸收+水吸收+碱吸收处理,甲醇废气采用冷凝+水吸收处理,三氯甲烷采用冷凝处理,颗粒物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
110生产车间环磺酮主反应第五步至第八步各工艺废气经管道分类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含HCl、硫酸雾、溴化氢、二氧化硫废气采用水吸收+碱吸收处理,甲醇废气采用冷凝+水吸收处理,二氯乙烷采用冷凝+树脂吸附塔处理,三氟乙醇、氯化亚砜废气采用冷凝处理,三乙胺废气采用冷凝+水吸收+酸吸收处理,丙酮氰醇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水溶液洗涤处理,颗粒物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
112生产车间异噁唑羧酸各工艺废气经管道分类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含甲苯、乙酸乙酯、石油醚废气采用冷凝处理,三乙胺废气采用冷凝+水吸收+酸吸收处理,乙酸废气采用冷凝+水吸收+碱吸收处理,氯化氢废气采用水吸收+碱吸收处理,颗粒物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
经车间预处理后的生产车间工艺废气、与收集的储罐区废气、危废间废气一并接入RTO焚烧系统(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除雾+RTO+急冷+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HCl、氨、HF、甲醛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标准要求;SO2、NOx、二噁英可满足GB39727—2020表2标准要求;甲苯、甲醇、DMF、NMHC、TVOC、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丙酮、光气等可满足江西省区域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标准要求;乙酸、三乙胺、乙酸乙酯、乙酸甲酯、磷酸雾、溴化氢、硫酸雾等可满足参照执行的上海市区域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乙酰氯、氯磺酸、三氟乙醇、氯化亚砜、丙酮氰醇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公式计算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各生化单元分别加盖收集,采用“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废污水处理设施废气规定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及表2要求。
导热油炉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直排。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分析化验楼废气通过管道收集+水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废气中HCl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标准要求,TVOC可满足江西省区域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要求。
企业已在RTO废气排气筒(DA001)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因子为烟气流量、含氧量、颗粒物、SO2、NOx(以NO2计)。
项目生产车间采用整体换气等措施;同时,加强贮存、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原料、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采取对应措施后,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HCl、甲醛能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NMHC、TVOC、甲苯等能满足江西省区域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相应限值要求。
项目废水实行分质分类处理,含氰废水经加入10%次氯酸钠溶液破氰预处理,再同高盐废水、酸/碱废水经“pH调节+釜式蒸发”处理后,其冷凝水与低盐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污冷凝水、生活垃圾污水及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720m3)收集后的初期雨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00m3/d)经氮气吹脱+芬顿氧化+中和曝气+混凝沉淀+配水池+ABR1+SBR+中间池+ABR2+连续好氧+回流沉淀+脱氮系统+清水池处理,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CODCr、BOD5、SS、氨氮、TN、动植物油、全盐量、甲苯、AOX满足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TP、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色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氰化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标准,TOC、甲醛、硫化物、挥发酚、苯胺类、总余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二氯乙烷、DMF、丙酮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计算确定的浓度限值,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杨柳津河。
改扩建项目室内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各类反应釜、干燥机、离心机,室外声源主要为各类泵、风机,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75~85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有:滤渣、蒸馏/精馏残渣、废液、废盐、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检修废弃物、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废液、废滤布、废气冷凝液、废导热油、废吸附剂等危险废物;RTO焚烧炉废耐火材料、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等普通工业固废等;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TO焚烧炉废耐火材料由厂家回收,RTO焚烧炉废耐火材料、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